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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2018年05月11日 09:01 点击:[]
牡丹江师范学院留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1、留学生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我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2、留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3、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也不得参加政治性活动。
4、留学生可以参加学校学生会组织举办的文体活动,自愿参加公益劳动等活动。
5、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6、学生应当遵守学校有关留学生公寓管理的规定。(参见《牡丹师范学院留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7、留学生在校外住宿,应当遵守学校有关留学生校外住宿的管理规定,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8、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留学生在我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的管理规定》。
10、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留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有反动议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中国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所规定条款者。
(4)恶意传播宗教者。
(5)拖欠学费超过两个月以上者。
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留学生的住宿管理,保障留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宁静、安全的住宿环境,保障外国留学生的权益,根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公安局临时住宿管理规定》、《外国人住宿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牡丹江师范学院留学生公寓由牡丹江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第三条公寓用于接待培训外国留学生,入住的留学生应服从管理,配合学校工作。
入住与退宿
第四条牡丹江师范学院留学生公寓仅供本校留学生使用。在校住宿的留学生实行缴费住宿制。新生入学报到时,交纳住宿费和家具押金。以后在每学期报到注册前交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第五条外国留学生到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并按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换。
第六条留学生学习期间需要退宿的,应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后,经公寓管理人员签字后,到留学生科办理退宿手续,结清费用,退还押金。
第七条留学生退宿后再次入住公寓,需再次申请,手续和第一次入住相同。
第八条留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在校外住宿的,应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需在留学生科办理校外住宿登记后,方可在校外住宿;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在校外住宿。
第九条已经毕业的学生或丧失了牡丹江师范学院留学生身份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搬离公寓。
住宿管理
第八条入住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第九条离开宿舍房间时要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大量现金存入银行。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寓工作人员。
第十条公寓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第十一条禁止转让、出租、出借床位,禁止留宿他人。
第十二条进入公寓楼的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到公寓管理人员办公室登记,本公寓允许的来访时间为18:00-21:00。访客须于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三条爱护公共物品,正确使用公寓楼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公寓内严禁私自装修,严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功能。
第十五条住宿人负责清扫和保持所住房间的卫生,并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不得将剩饭、杂物倒人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放杂物。
第十六条保持公寓楼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哄闹,使用音响、电脑等设备时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七条禁止利用宿舍进行赌博、酗酒等影响公寓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康的活动,禁止个人利用公寓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八条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寓内张贴、散发海报或广告等宣传品。使用宣传栏时要保持宣传栏整洁美观、禁止乱贴乱画。
第十九条公寓内禁止携带和饲养宠物。
第二十条增强消防意识,严禁故意损坏、擅自挪动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及时通知楼内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寓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在公寓楼道内吸烟。
第二十二条宿舍内严禁储藏刀具、枪支等管制工具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正确使用台灯、收录机、电视机、电脑等低功率安全的电器,严禁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损坏、私自改动供电线路、盗用公共用电。
第二十三条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处罚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寓对违反本规定的住宿人员将进行提示,违反本规定三次及以上者将被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以下任一条款者,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在校学习资格:
1、利用学生公寓从事违法活动的;
2、对公寓造成安全隐患的;
3、私自转让或者出租床位和房间的;
4、在公寓内留宿他人的;
5、恶意拖欠房费,收到催费单3天后仍未缴纳后续房费的;
6、外籍人员签证续签后未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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